[ 退換貨方式 ]
1. 依據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2條第一項:「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」之商品,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。自105年1月1日起,生鮮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,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。
2. 如商品有瑕疵,運輸過程造成貨品失溫或毀損、貨品品項錯誤,請於到貨2小時內(依物流廠商到貨時間為準)拍照存證並立即與客服聯繫,以便安排後續退換貨處理。
3. 外包裝及其內容物、贈品等均屬於商品的一部分,申請退貨者,本公司將依照商品於退貨時之不完整程度(遺失、毀損或缺件等),就商品價金之範圍內扣除回復原狀費用後,返還剩餘價金與消費者。
4.無法退換貨說明
(4.1) 因個人口感或料理方式的問題。
(4.2) 未附上原包裝盒含外包裝或包裝不完整及破損無法辨識之商品。
(4.3) 因特別情況已註明無法退換貨之商品。
(4.4) 辦理退貨、換貨時,請事先告知,若消費者未通知,而自行將商品寄回者,本公司將不予接受,並立即將商品寄回期間所產生的運費消費者需自行負擔。
5.退換貨辦法
(5.1) 請聯絡客服人員service.cooking.living@gmail.com,如遇假日與連續假期,可先來信或使用LINE說明商品狀況,以利客服進行處理!
(5.2)退貨時請連同訂購單並保持包裝及商品整體完整。本公司會安排至貴退貨地點取貨,經檢查無缺之後,我們會儘速與您聯絡退換貨事宜。